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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风险告知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4年06月20日

  1、起诉: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,已经受理的,裁定驳回起诉;不符合管辖规定的,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处理。

  2、诉讼请求: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具体、明确,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审理。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有法律依据并且适当,不要随意扩大范围,否则要承担败诉风险并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。

  3、委托授权: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、放弃、变更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,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,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。否则,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或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
  4、诉讼费用:当事人起诉或者反诉、上诉,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,或者提出缓、减、免诉讼费用申请但未获批准仍不交纳的,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、反诉、上诉处理。

  5、财产保全: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,未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, 或者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,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;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,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。

  6、诉讼时效: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,但因身体受到伤害、产品质量不合格、请求支付租金、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。超过诉讼时效的,原告丧失胜诉权,人民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。

  7、提供证据:除法律和司法解释特别规定之外,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,应提供证据证明,不能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有关事实的,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。

  8、申请鉴定、审计、评估:对需要经鉴定、审计、评估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,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出申请,或未交纳相关费用,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,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。

  9、出庭: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,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。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,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。

  10、申请执行: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。超过上述期限申请的,人民法院不予执行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的部分,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,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。

  1、起诉: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,已经受理的,裁定驳回起诉;不符合管辖规定的,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处理。

  2、诉讼请求: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具体、明确,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审理。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有法律依据并且适当,不要随意扩大范围,否则要承担败诉风险并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。

  3、委托授权: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、放弃、变更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,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,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。否则,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或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
  4、诉讼费用:当事人起诉或者反诉、上诉,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,或者提出缓、减、免诉讼费用申请但未获批准仍不交纳的,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、反诉、上诉处理。

  5、财产保全: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,未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, 或者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,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;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,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。

  6、诉讼时效: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,但因身体受到伤害、产品质量不合格、请求支付租金、保管财物丢失毁损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。超过诉讼时效的,原告丧失胜诉权,人民法院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。

  7、提供证据:除法律和司法解释特别规定之外,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,应提供证据证明,不能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有关事实的,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。

  8、申请鉴定、审计、评估:对需要经鉴定、审计、评估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,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出申请,或未交纳相关费用,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,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。

  9、出庭:原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,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。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,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。

  10、申请执行: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。超过上述期限申请的,人民法院不予执行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的部分,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,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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