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召开执转破案件破产管理人选任会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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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8年06月19日 | ||
6月15日下午,威海高区法院召开执转破案件破产管理人选任会议,来自威海的7家律师事务所和企业清算事务所前来“面试”。本次选任采取了“公开竞争+随机选定”的模式,经过竞争演讲、现场提问、随机摇号等环节,高区法院依法为4家破产企业选定3名破产管理人。 为保障破产审判工作的实效,高区法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召开预备会,研究确定了选任机制和评审规则。根据省高院《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高区法院结合企业债务纠纷的实际情况,对7家具有法定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或企业清算事务所,采取“公开竞争+随机选定”方式进行选任。对名下有实业、财产处置难度大的3家企业,采取公开竞争确定管理人,对1家名下基本无财产的企业,通过随机摇号确定管理人。 会前,评审委员会要求参选机构提供了书面简介,便于法院了解其在破产审判领域的优势和经验。会上,评审委员会向参选机构通报了4个执转破案件的情况,当场宣读了评选规则,并通过现场提问着重考察在破产案件领域的实践经验。高区法院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专业水准、机构规模、工作方案、破产报价等因素,为4家企业选定了3名破产管理人。因其中两家企业为关联企业,法院为其选定了同一管理人。 通过竞争选任,让执业经验丰富、业务能力过硬、职业责任感强的破产机构“上岗”,为执转破案件的顺利进行奠定了良好基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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